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,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,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,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,广播电台、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、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。
申请所需准备的材料:
(1)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事项登记申请表》;
(2)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;
(3)权利归属证明文件;
(4)录音、录像制品、版式设计样本和记载有表演或广播、电视内容的材料样本;
(5)作品登记承诺书;
(6)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,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(代理委托书)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。
乾通办提供商标注册、专利申请及版权著作权登记等服务,深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15年,专业知识产权顾问及服务团队,全程快速代办,保护企业知产权益,有效避免侵权。
【免责申明:上述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三方平台,本网发布或转载文章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如有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,请及时与本网联系,请发邮件至400@ctgtmo.com;我们将尽快解决。】
关于公司注册,您可能还需要了解
请描述您想咨询的问题,10分钟内快速回电,
如:怎么注册公司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