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及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、第六十五条规定,注册商标成为核定使用商品/服务的通用名称的,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。
办理途径:
(一)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。去官网申请提交。
(二)申请人可到商标局受理窗口处办理。
(三)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。
应提交以下材料:
1、《撤销成为商品/服务通用名称注册商标申请书》(应注明撤销理由);
2、证明被申请商标功能退化成为通用名称的证据材料;
3、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副本、身份证等)复印件;
4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。
乾通办提供商标注册、专利申请及版权著作权登记等服务,深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15年,专业知识产权顾问及服务团队,全程快速代办,保护企业知产权益,有效避免侵权。
【免责申明:上述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三方平台,本网发布或转载文章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如有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,请及时与本网联系,请发邮件至chaodong.chen ctgtmo.com;我们将尽快解决。】
关于公司注册,您可能还需要了解
请描述您想咨询的问题,10分钟内快速回电,
如:怎么注册公司?